各二级学院及科研机构:
近期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组入校开展安全检查,反馈我校实验室存在安全责任书签订未能实现全员覆盖、实验人员风险交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完善“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依托校内信息化管理平台筑牢实验室安全准入第一道关口,现就规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实验人员准入管理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如下:
一、落实线上准入硬性要求,完整留存全过程管理记录
1.实施平台强制准入培训。所有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教职工、本科学生,必须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平台内安全教育课程学习,并通过线上安全考核,未完成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规范电子档案归档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由系统自动留存归档。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定期从平台导出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作为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核心审核依据,严格执行“培训不合格不准入实验室”管理规定。
工作原则: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培训环节重在让人员熟知风险、掌握防护技能,杜绝只签字不学习、不交底的形式主义。
二、明确责任书签订覆盖范围,做到进室人员全员签约
责任书签订须覆盖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到无遗漏、无缺口:
教职工群体:包含承担实验教学课程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操作、科研活动的全体教职工。
学生群体:包含选修实验课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跟随教师参与科研课题的全部在校学生。
任何未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各类实验操作、科研活动。
三、压实实验室负责人直接管理责任,夯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根基
各实验室(实验房间)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安全第一直接责任人,组织签订责任书前,必须完成三项基础管理工作,相关纸质材料统一张贴在实验室醒目位置公示:
1.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分级并上墙公示。全面排查实验室内部危险化学品(重点梳理管制类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高危操作设备等风险源,编制《危险源辨识清单》,清晰标注各类危险源理化特性、存放点位、管控举措,打印后张贴于实验室门口或信息公示栏。
2.梳理汇总全部实验项目并上墙公示。汇总本学期实验室开展的教学实验、毕业设计、大创项目、科研课题等全部实验内容,编制《实验项目汇总表》,配套完善对应标准操作规程,与《危险源辨识清单》并列张贴公示。
3.编制适配本实验室的专属安全责任书。禁止直接套用通用统一模板,需结合本实验室两份公示清单列明的风险内容,制定针对性责任书,明确本实验室特有危险源及对应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一室一策”管理要求。
四、标准化责任书签订流程,严格执行“先培训、后签约”管理顺序
1.落实实验室负责人统筹负责制。实验室负责人完成两项清单张贴公示后,方可组织本室人员开展责任书签订工作。
2.签约前完成人员核验与风险告知。正式签约前,负责人需登录管理平台核实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状态;签约现场,引导签约人员现场查看墙上两份公示清单,逐条讲解实验室风险点、安全防护规范、应急处置办法,确保签约人员充分知晓、全面理解安全风险。
3.分类组织现场当面签署。教职工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组织面签,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学生由各自指导教师牵头组织签署,实验室负责人随机抽查签约落实情况。全程严禁委托代签、冒名签署、批量统一签字等违规行为。
工作原则: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签约人员对自身安全承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代签、事后补签规避责任。
五、做实安全风险前置告知,刚性落实“实验第一课”制度
承担实验课程、毕业设计指导、科研项目指导的全体教师,必须严格落实每批次实验“安全第一课”制度。课前重点讲解本实验室各类危险源、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规范、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学生看得明白、听得清楚、牢记于心,相关授课内容、参与人员信息如实记录在《实验室运行记录本》或其他实验教学日志中。
六、相关工作落实要求
1.压实学院主体督导责任。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需督促所辖各实验室负责人,逐项完成危险源辨识、实验项目汇总、专属责任书编制、清单上墙等全部前置工作。校内安全检查将“两份清单上墙”作为现场核查核心内容。
2.常态化开展校内督查巡查。学校将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结合平台培训数据、线下人员台账、现场公示资料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漏签代签、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实验室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追责,并责令实验室暂停使用、限期整改。
3.鼓励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可在本通知标准化流程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管控力度等同或更严格的替代管理举措,学校将择优总结推广优秀管理经验。
4.该项工作请于2026年9月20日之前完成。
附件: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实验项目汇总表(模板)
2.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危险源辨识清单(模板)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