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学校资产情况、健全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一、工作内容

对学校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已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以及盘亏、非正常损失的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汇总。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我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

(二)完善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校资产管理制度。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负责人、资产分管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复核工作小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对各单位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5年9月30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资产清查通知,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按要求进行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7日-11月19日)

1.自查阶段(2025年10月27日-11月9日)

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盘点(国资处提供模板)。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需与房产管理系统完成对接,采用统一的数据规范,领用人信息与人事数据匹配,存放地点信息与房产数据匹配。因此,原领用人信息有误的必须更正,原存放地点信息不规范的必须调整、修正。

2.复核阶段(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复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5日-11月19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实施阶段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向各单位反馈处理结果、意见或建议。针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三)精心组织。各单位组织资产清查人员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切实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备注:请将相关材料(A3签字盖章纸质版台账、资产清查报告、报废申请单、盘亏汇总表各一份)于11月9日前送至东配楼1033室,联系电话:7396912(刘老师)7396958(杨老师)。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0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2025年“筑牢防线 共享安全”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