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教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指定名单内的全体教师。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及考试流程。
三、培训与考试流程
参与教师需按以下步骤完成:
1. 视频学习与习题:观看指定安全教育培训视频,累计学习时长需达到总时长的90%以上。在学习过程中,需同步完成相关习题,习题正确率须达到80%及以上。
2. 签订承诺书:视频学习与习题环节达标后,在线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3. 在线考试:完成承诺书签订后,参加在线考试。
4. 获取合格证书: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培训合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1. 本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参与度与通过率,将纳入各学院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 各学院需积极督促本单位相关教师按时完成学习与考试任务。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将定期统计并反馈各学院的完成进度情况。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至相关教师,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本次培训与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亚萍 联系电话:739616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