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重庆大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沉痛教训,务必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守校园安全底线。为响应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保障教科研任务安全顺利进行,现将主要工作及任务布置如下:
一、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立即对所属的所有实验室逐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逐条对照,一一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排查和整改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牵头,排查结果请于4月3日前录入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二、细化实验过程指导,扎实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强化实验过程的精细化指导。本学期涉及毕业设计,实验室使用频繁,严禁实验人员“无准备、无指导、无监督”独立开展高风险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须在实验前进行安全交底,详细讲解操作规范、潜在危险及应急处置措施;实验中要加强巡查与督导,特别是对于过夜实验、加压加温实验、使用气体等特殊环节,必须严格审批并落实专人值守或实时监控,确保实验过程全程可控。
健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各单位要对本学期所有新开、变更及存在较高风险的实验项目(包括教学实验与科研实验)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评估其安全风险等级。明确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核实验工艺、设备、试剂及操作流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方案与应急预案,确保“凡实验、必评估,有风险、必管控”。请各学院按照附件2要求,于4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与培训
项目指导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务必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均通过校级安全考核,并针对具体实验项目开展专项操作培训。对于新进人员及外来协作人员,须建立“一对一”指导机制,未经培训合格不得独立操作。所有教育培训均须留存记录。
四、规范重要危险源管理,完善操作规程与应急处置措施
重要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如高压灭菌锅、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气瓶等)、射线装置(如X射线衍射仪、CT设备等)、大型或精密仪器、高温高速设备(如马弗炉、离心机、管式炉等)、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与使用点,以及气瓶间、危废暂存区等关键场所。各学院要在上述重要危险源的显著位置,必须张贴清晰、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操作规程应涵盖设备启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日常检查要点;应急处置措施应明确突发故障、泄漏、火灾、人员受伤等情况的紧急处置流程、报警方式及疏散路线。相关标识应耐腐蚀、不易脱落,内容简洁明了,便于操作人员随时查阅。
五、精准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最新标准,对实验室风险等级与类别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分级分类准确无误;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当实验室用途、实验项目或风险源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台账并重新核定等级,做到数据真实、底数清晰、调整及时。
六、全面强化安全条件保障
各单位要对照实验室不同风险等级,配齐配足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急器材与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投入到位、设施维护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条件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筑牢安全运行基础。
学校将适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敷衍排查整改的,学校将视情况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纪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