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号)精神要求,为保证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实现闭环整改。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418-2025423日)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专题部署动员大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认真学习上级通知要求精神,制定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424-2025523日)

各单位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组织对各类实验室逐一逐条进行隐患自查,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同时,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38号》)要求,辨别危险源,对所属所有实验室房间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评定分类和等级,并将结果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

请各单位于523日之前将《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主楼311),电子版发送至sssys@sdipct.edu.cn。并完成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的填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5523-2025530日)

学校主要领导带队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检查重点包括:

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院系两级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危险化学品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情况;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危险废弃物收集和处置情况。

气瓶与特种设备:气瓶管理、使用、定期检查情况;特种设备年检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电气与消防安全:大功率设备用电安全,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应急喷淋等设施是否完好且定期检查。

实验室分级分类:实验室分级分类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相关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安全检查、培训、评估和条件保障。

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内容是否全面、评估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未进行评估就开展实验的情况。

个人防护与环境卫生:实验人员防护装备配备与使用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

隐患整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隐患整改阶段(2025423-2025915日)

各单位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请各学院于915日之前将《附件5: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主楼311),电子版发送至sssys@sdipct.edu.cn

(五)“回头看”阶段(2025916-20251010日)

学校将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要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兼职安全人员,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发生。二级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王亚萍,电话:0546-739616518366976545,电子邮箱:sssys@sdipct.edu.cn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doc

 附件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xls

 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填报流程.rar

 附件5: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5年).doc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5418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核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项目风险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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