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2死9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进一步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10月26日下发的《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教科函[2021]38号)要求,现紧急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生物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临床样品等研究情况;高温高压类、高速运转类、强场类、激光类、机械加工类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情况。
不涉及上述内容的学院,请做好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工作(规章制度、安全宣传、环境卫生、水电安全等)。
二、时间安排
1. 10月27日至10月31日,各学院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认真检查、整改。
2. 11月1日,学校安全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11月2日至11月6日,学校整理检查情况,将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4. 11月7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再次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层层履职,确保不出现实验室安全问题。
2.请各单位于11月1日前,将《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一式一份)和专项检查书面材料(格式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交到主楼311,电子版发送至陈红英老师。以上材料各学院自行备份留存。
联系人:陈红英 7396165
资产设备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