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行网格化管理

各学院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与暑期使用的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网格化管理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工作体系。

二、严格实验室的准入和使用

暑假期间确定使用的实验室报备资产设备处,确定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进行彻底打扫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断水断电,张贴封条。未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中途不得擅自开启封条。

各学院要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与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离开实验室,务必要断水断电。

三、坚持常态化检查

各学院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针对暑期使用的实验室,学校层面检查不少于2次,学院层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实验室责任人每天开展例行检查;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开展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强化危险源管控

各学院要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实验品入库、出库、使用等环节的台账记录,做到可追溯、全流程、全闭环,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要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实验室应设立危废物暂存区,危废物不得在实验室过量存放。

六、提高风险研判能力

各学院在暑期需改建、搬迁、新建、进行科学研究的实验室,务必提前报备资产设备处,做好安全风险预评估报告;坚决杜绝未报备项目的实施。

七、其他

请各学院填写《2021年暑期实验室使用报备表》,将暑期需使用的实验室信息填写完整,7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给王亚萍,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领导签字、盖院章后交到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主楼311)。

联系人:王亚萍

联系方式:0546-7396165

                             资产设备处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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