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包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场所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用电用水基础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废弃物管理等常规检查,除此之外着重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领用、登记台账明细情况;实验室人员管理、安全培训以及实验室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特别是学生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实验药品的安全使用情况;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规范以及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各单位自查自纠,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现场抽查,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

三、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阶段(10月4日至10日)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认真检查、整改,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实验室分管负责人及执行院长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10月10日17:00前上报资产设备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2.学校检查阶段(10月11日至15日)

学校安全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查看学院材料,检查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各类台账记录情况、日常安全自查记录等。

(2)听取各学院汇报。形式:PPT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数量、分布,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危险源和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分布等)、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管理等)、本次学院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3)抽查实验室。依据本次安全检查的检查内容,结合学院实验室的特点及学院自查的结果,抽取实验室进行检查。

3.总结反馈阶段(10月16日至20日)

学校整理检查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4.整改、再检查(10月21日至30日)

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再次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检查资料准备要求:

学院层面所有资料集中到会议室备查;各实验室的安全档案以及其它档案资料(如实验室运行记录本)有序放至各实验室内备查。要求:用文件盒分类整理,并附盒内资料清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到人,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未尽事宜,请与资产设备处王亚萍联系,电话:7396165。

资产设备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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