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迎接教育部专家进校考察,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实验室运行日志及档案建设情况;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流程管理,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实验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维护及运行情况;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及防盗,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专项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

三、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阶段(11月15日至25日)

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学院层面材料:安全教育的相关材料;安全责任制、危险源告知及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等相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盘库记录,危险废弃物回收记录以及其它安全相关的资料。

2.学校检查阶段(11月27日至29日)

学校组成由设备资产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1)查看学院材料,检查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2)抽查实验室。依据本次安全检查的检查内容,结合学院实验室的特点及学院自查的结果,抽取若干个实验室进行检查。

(3)学校整理各单位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检查资料准备要求:

学员层面所有资料集中到会议室备查;各实验室的安全档案以及其它档案资料放至各实验室内备查。用文件盒分类整理,并附盒内资料清单。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整改。

未尽事宜,请与资产设备处陈红英联系,电话:7395165

 

资产设备处

2019年11月15日

上一条:2017年度下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下一条:学校举办实验室危化品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专题讲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