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对校内部分单位进行了公用房调整,办公地点、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为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要求,对涉及到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单位,现就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固定资产单位内部变动。单位内部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及时进行资产变动并提交审核。
2、固定资产跨单位变动。不同单位之间固定资产变动,由原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交固定资产变动单(电子版),申请单位、调入单位双方经办人、资产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后,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东配楼1033室),由国资处进行变动审核。
3、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现状。达到报废条件、已损坏无维修价值的资产,调整为待报废状态;超标配置、闲置资产,集中汇总后交回国资处。
4、12月6日之前完成资产变动工作,固定资产变动是否及时规范,将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各单位年度资产绩效考核评比。
备注:固定资产系统内只允许出现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名字,凡退休、离职离岗等人员名下均不能有任何资产;系统内存放地点与实际存放地点务必保持一致;凡是实验室资产一律具体到各个实验室,不得录入学院或系室。
联系人:刘老师 7396912 杨老师 739695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