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3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山石院发【2023】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学校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切实起到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的作用,现将2024年教学实验室、学科平台设备采购履约验收环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模式
二级学院初验+归口部门参与终验+第三方监督
二、验收范围
2024年通过学校中长期贷款采购的教学实验室、学科平台设备
三、具体流程
第一步:开箱验货:第三方应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与材料,在供应、运输、包装、仓储等方面进行监管。在设备运往现场前,第三方将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设备到货后,由项目负责人通知第三方到场,由第三方、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依据采购设备的详细配置参数清单对到货设备进行开箱接收,在满足合同规定后,以上三方签字确认。
本步骤以合同为单位验收,如一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分为多个合同,则每一个合同均需单独开箱验货。
第二步:初验: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第三方全程监督,在此过程如第三方提出整改意见(涉及安全、规范),供应商需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试用,第三方监督。如设备能够满足合同要求,二级学院验收小组和第三方验收(各学院需自行成立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二级学院验收小组、供应商、第三方签字确定,完成初验。
本步骤以项目为单位验收,如一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分为多个合同,那么这几个合同的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统一进行验收,不单独就某个合同就行验收。
第三步:终验。二级学院初验通过后,通知国资处进行终验,终验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国资处、第三方、供应商组成,验收通过后在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本步骤以项目为单位验收。
完成验收全部流程后,凭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进行资产入库。
第三方联系方式:张祥18254668022
国资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亚萍 739616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