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分类及内容
1、考核对象分为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两类。
2、按照附件1、附件2所列指标,分别对各部门、二级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各部门、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考核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2所列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职能部门根据附件1所列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学校通过查阅支撑资料进行考核审定。
三、考核成绩
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成绩占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3.0%,成绩以学校考评成绩为准,以“考评成绩×3.0%”计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二级学院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成绩占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的1.0%,成绩以学校考评成绩为准,以“考评成绩×1.0%”计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四、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3年1月5日(周五)前将附件1(或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纸质版(A4一份签字盖章)送至主楼309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如有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杨老师 66958;刘庆军66912。
五、其他说明
本次考核作为学校年度专项考核内容之一,其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成绩。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