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时间安排,2023年7月23日将进入暑期,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 各学院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保障暑期实验室安全。有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所有实验室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实验室,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水、电、管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通风系统、特种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新学期正常使用。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对于整改难度大、短时间难以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必须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切实保证实验室安全。
三、其他要求
(1)7月21日学校对各学院实验室组织实地复查。
(2)各学院要安排好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每天巡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各学院每周一次在微信“山石实验室管理群”上报实验室安全情况,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随时在微群里汇报。
(3)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提交由执行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暑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纸质材料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739616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