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院

为迎接山东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检查机制,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0日----9月25日 学院、实验室自查;

2022年9月26日 学校组织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学院、实验室分别就各自层次的检查项目进行一一对照自查。主要有: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学院(系)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五)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等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七)用电用水、个人防护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验操作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情况。

(九)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十)辐射安全许可资质与人员要求、场所设施与采购运输、放射性实验安全及废物处置等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情况。

(十一)常规仪器设备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激光安全、粉尘安全等机电安全管理情况。

(十二)起重类设备、压力容器、场(厂)区内专用机动车辆、加热及制冷装置等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管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

(二)各学院要依据《检查项目表》,对本院全部实验室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实验室、不漏一名实验人员、不漏一台实验设施设备。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

(三)各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学院要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学院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针对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各学院要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25日完成本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痕迹资料学院自行保存。9月26日将纸质版《xx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须对照上述检查内容,逐项写明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台账》报资产设备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主楼311室),电子版发给陈红英老师,联系电话7396165。

 资产设备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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