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监督到位、检查到位。寒假期间,各实验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假期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级如实上报。
二、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各学院在寒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三、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应分类安全存放。
四、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寒假期间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寒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在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的基础上关闭实验室。
六、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请向所在学院做好备案工作,严禁未报备私自使用实验室。
七、假期期间仍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开放登记工作,强调规范操作,实验过程中,须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禁无人值守。实验室安全员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的场所应做到人走断水断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住宿、生火做饭。
八、请各学院落实假期安全巡查人员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值班领导,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安全保卫处报警电话:7396110。
提前祝大家春节愉快!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