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按照会计准则、内控制度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各项固定资产,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各部门对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统计。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我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

(二)完善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校资产管理制度。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各院、处、中心成立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由部门负责人、资产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落实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形成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复核工作小组

各部门遴选、推荐资产管理员与资产设备处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对各部门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形成复核工作报告。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各院、处、中心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3日-1月6日)

资产设备处在校园网上发布固定资产清查通知,向各单位发放资产清查通知及工作方案等纸质材料。

各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表(详见附件1)交至资产设备处。

(二)实施阶段(2020年1月7日-2月28日)

1.自查阶段(1月7日-1月12日)

各二级部门按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盘点(资产系统内导出),形成自查报告(详见附件2),出现资产盘亏情况需填写盘亏情况表(详见附件4),按要求统一报资产设备处。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需与房产管理系统完成对接,采用统一的数据规范,领用人信息与人事数据匹配,存放地点信息与房产数据匹配。因此,原领用人信息有误的必须更正,原存放地点信息不规范的必须调整、修正。

2.复核阶段(2月17日-2月25日)

复核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

(三)总结阶段(2020年2月26日-2月28日)

资产设备处对实施阶段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向各部门反馈处理结果、意见或建议。针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出台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和折旧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三)精心组织。各部门组织资产清查人员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四)严肃纪律。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备注:请将上交材料送至主楼309室(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7396958(杨老师)

资产设备处

2020年1月2日

上一条: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微信APP会议及直播功能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