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0〕24号)的文件要求,近日,资产设备处会同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对各科研实验室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检查和隐患整改三个阶段。7月16日-7月23日,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安排,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7月24日,学校检查组对8个科研实验室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危险源告知与准入制度的建设实施、大型仪器设备维护和运行、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流程等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比较到位,实验室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个别实验室未悬挂危险源信息牌、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不完整、排水系统布置欠合理、实验室文化建设待加强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处已反馈给各实验室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务必在8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

科研实验室作为实施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技术保障,其管理必须规范,安全问题必须重视。我处将继续加强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监督,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维护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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